岳塘区隶属于湖南省湘潭市,位于湘潭市东北端,湖南省湘江与涟水河汇合处,东接株洲市石峰区,南与湘潭县隔湘江相望,西同雨湖区隔湘江相望,北近长沙市长沙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95分、北纬27度87分。2009年,全区户籍人口349577人。截止2013年,辖13个街道、1个镇、3个乡。岳塘区位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交界的中心地带,联系三市之框纽,扼湖南经济开发带“五区一廊”之要冲,是湘潭市的政治中心、重要工业区,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区以及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区。2017年12月,当选中国工业百强县区。截止2014年2月,岳塘区辖14个街道、1个镇、2个乡:岳塘街道、东坪街道、中洲路街道、书院路街道、下摄司街道、建设路街道、滴水埠街道、五里堆街道、社建村街道、宝塔街道、红旗街道、双马街道、板塘街道、霞城街道、易家湾镇、荷塘乡、昭山乡。区政府驻湘潭市板塘铺安乐塘21号。
岳塘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